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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商标侵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依据《商标法》的规则,对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能够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许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控或许检举。

  商标权利人或其托付的署理人在向行政执法机关投诉时应供给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一)明确的被投诉人和投诉人及其署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投诉人单位称号或许市场内商户称号、居处或许货摊号;投诉人单位称号、法定代表人名字、居处、联系人、联系电话;署理人单位称号、法定代表人名字、居处、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人和署理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要加盖印章。

  (二)需求维护商标商标注册证或许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签发的注册商标证明(能够是复印件,但正本留存单位要加盖印章)。

  (三)托付别人署理投诉,商标注册人要签发授权托付书,授权托付书应包括授权打假的内容、商标注册人的签字并加盖其法人公章。

  (四)投诉别人商标侵权要供给投诉目标侵略知识产权的详细现实和开始证据。如侵权什物、购物凭证、侵权什物相片、宣扬广告、网页画面等(可单项或多项)。

  (五)投诉资料要有明确的诉求。如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冒充产品、处以行政罚款、要求侵权人补偿经济损失等(可单项或多项)。

  (六)商标注册人及其署理人要对冒充商标产品出具判定证明。

  (七)担保书。投诉人或其署理人应许诺,因不实的投诉资料引起的行政执法行为给对方当事人形成经济损失,许诺人要承当法令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