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认为今后请求成闻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打下根底。
2、便于企业对外产品、形象的推行,让顾客或者受众大众更简单记住和辨识产品。
3、产品简单进入大商场或超市出售,越来越多的大商场或超市只允许有注册商标的商品进入。
4、防止无意侵权,付出巨额补偿费,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补偿金额由被侵权人自己说了算。
5、注册商标是一种能够遗留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能够转让、承继,作为产业投资、典当等。
6、防止操心想好、精心设计的商标被别人抢先注册。由于我国对同一商标注册请求实施“请求在先”的准则,请求在后者非但不能获准注册该商标,而且连再运用也是不允许的,不然即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