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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必须要知道的问题!
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对象
 
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六种经营形式。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单位食堂,包括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其他食堂五种经营形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必须要知道的问题!(图1)
 
 
二、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
 
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分为: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
 
(3)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其他类食品销售。
 
(5)热食类食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限(主食制品、熟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热食类食品制售,限(半成品形式)。
 
(6)冷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限蔬果拼盘 ;冷食类食品制售,限半成品形式。
 
(7)生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限半成品形式。
 
(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花蛋糕或不含裱花蛋糕)。
 
(9)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生鲜乳及制品、自酿啤酒)。
 
(10)其他类食品制售。
 
食品经营者利用现调饮料机出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饮品,或者经营仅需人工投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原材料,由自动化设备完成制作、销售等后续工序的即食食用的饮品,应当取得散装食品销售的经营项目,无需标注自制饮品制售的经营项目。现调饮料机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申请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注销、补办,应按照相对应的申请表上的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4)申请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5)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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