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企业禁止按“告知承诺制”途径进行审批。

三、审查标准: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四、申请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公司);
4、药品及医疗器械类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证书(必须2名以上,且含劳动合同)等。
作为14年的机构,我们有资质,有经验,更有资深的专业顾问,可以为您提供优质的企业服务,同时助您解决企业等其他各类问题!
同时在工商财税、资质办理、知识产权等方面,遇到了难题或者有业务需要办理,都可以找我们
企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