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不断向其它公司发送字体侵权律师函,主要理由是某些企业的网站或淘宝店铺上采用了“方正字体”,由于该字体
著作权所属北大方正,他人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该字体,侵犯了北大方正
著作权。关于字体侵权的投诉也日益增多,目前字体版权保护现状是怎样的呢?
好运国际集团了解到上述字体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将其字体作为商业使用。目前业界对单个字体是否享有著作权持两种态度:
享有著作权派:这一派的观点认为单字最终表现为结构、笔画组合的艺术表达,而且是字体设计师独立创作产生的,具有独创性,应当作为美木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
不享有
著作权派:这一派的观点认为,计算机艺术字体的设计是通过一些确定的“样字”对笔画、部件进行标准化设计,以“搭积木”的方式进行数字化拟合形式,并没有体现生产者的个性,而如果认为每个计算机艺术字体的单字都享有著作权,则会赋予所有者过度的权利,可能会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
国内著作权法对于单个字体保护还处于空白阶段,暂无明确的法条规定单个字体是否享有著作权。以往的案列判决结果也不一,有明确不属于美术作品并不提供保护的(北大方正诉宝洁案一审判决侵权不成立,驳回原告诉讼),也有明确属于美术作品,应提供保护的(北大方正诉暴雪案一审判决侵权成立,被告需赔偿原告140万元)。
字体保护在国内处于一个不明朗的阶段,但还是建议大家在设计时,尽量采用明确表明
商用免费的字体,也避免使用一些独创性较高的字体。